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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特聘教授”招聘启事

1998-12-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南京大学源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国立南京大学,1952年以南京大学和金陵大学的文理学院为主体,奠定了今日南京大学的基础。建校九十六年来南京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建设人才,无数杰出的学者曾工作于学校。为适应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水平,现面向国内外招聘“特聘教授”。教育部首次在我校设置了凝聚态物理等5个“特聘教授”岗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岗位名称

凝聚态物理;无机化学;生物技术;自然地理;岩石学、矿物学和矿床学。

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⒊具有活跃的研究思想,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创新的构想,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

⒋开设1-3门本专业国际前沿性课程。

待遇

1.除享受学校教授同等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外,每年给予10万元人民币津贴。

⒉学校提供三室一厅的住房。

⒊学校帮助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

⒋按照具体情况优先考虑给予一定数量的科研配套经费和安家费。

聘任

⒈应聘者通过互联网或邮件、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亲友代为推荐。应聘须提供个人工作及学历简历、代表性工作成果、配偶及子女情况(为工作、入学安排考虑)

⒉学校聘请3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⒊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教育部批准,校长聘任。

聘期5年,分为两段,首期为3年,聘期内考核合格,续聘2年。续聘期考核合格,聘任为南京大学终身教授。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人事处编政编码:210093

联系人:叶俊周义安联系电话:(025)3593306、(025)3593309传真:(025)3302728E-mail:ndszb@nju.edu.cn

附注:

我校在稍后将按照同样标准在若干学科设置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岗位,敬请注意浏览南大主页及有关招聘广告,欢迎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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